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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学校招聘公告

西南交通大学唐山研究院2024年公开选聘15名研究生公告

时间:09-07 浏览:73 唐山 高校
公告详情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唐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规范(试行)》(唐人社发[2024]1号)文件精神,经上级批准,结合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研究生15名,均为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09年,在市校双方的共同推动下,西南交通大学唐山研究院正式成立,为西南交通大学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是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其在《唐山市人民政府与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开展全面战略合作的框架协议》下,由西南交通大学与唐山市政府共同设立,通过产学研紧密合作的方式,充分利用西南交通大学科技、人才、学科、专业优势,结合唐山市社会发展及经济建设需要,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综合性工作的教学科研机构。

唐山研究院作为学校研究生的创新实践基地,开展机械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物流工程、生物与医药、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的研究生培养工作,培养过程在成都、唐山两地完成。随着校地合作机制不断成熟与深化,省校双方的交流与合作也更加深入。根据省校领导达成的共识和指示要求,2024年开始学校与唐山师范学院“1+2+1合作培养本科生,前期合作培养四个专业。同时,从2024年开始,与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开展本科合作培养。

唐山研究院以创新驱动发展,积极响应“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深入贯彻“三个努力建成”和“三个走在前列”精神,支撑、服务以新技术、新业态、新产业、新模式为内涵的唐山经济社会蓬勃发展。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核、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4.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及以下,博士学位人员可放宽到45周岁。附件1《岗位需求信息表》年龄要求为“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94至出生200693期间出生。

5.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报名人员学历底限(学位底限)或以上学历(学位)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详见附件1《岗位需求信息表》)。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专科专业大类”、“专业类”、“一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使用学历底限(学位底限)以上的学历(学位)报考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岗位时,若专业名称与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名称一字不差的,视为同一专业。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494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名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西南交通大学******)及唐山研究院官网***通知公告中发布招聘信息。在招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将通过西南交通大学唐山研究院官网***index/***通知公告中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4941031。报名方式采取以下形式。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需提交附件2《报名登记表》和附件。

应聘人员附件须包含以下内容:

1.个人基础资料。具体包括: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具有海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正式《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最高学历学位的学信网查询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即《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国外学历的除毕业证书外,还须提交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成绩报告单(成绩报告单如为外语,还需提供加盖国家认可翻译机构公章的翻译件)

6)相关职业资格和技能等级证书、职称证书或聘书和重要社会兼职等材料复印件等材料

2.提供能代表学术水平的代表性成果,具体包括:

1)论著目录(论文目录应包括作者排名、是否通讯作者、题目、杂志或会议名称,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由专业机构出具的论文被收录和引用的检索证明和主要代表性论著

2)主持完成的科研项目清单(包括项目名称、起止时间、研究内容、本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

3)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

附件须是将多个文件插入到一个word文档中或将多个文件组合成一个多页的PDF文件,文件名为“博士(硕士):姓名-毕业院校和专业-应聘岗位”。投递至电子邮箱(点击查看)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邮件名称为“博士(硕士):姓名-毕业院校和专业-应聘岗位”

应届毕业生在等待毕业证、学位证发放期间需在选聘规定时间内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应聘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自公布岗位信息后及时报名,分阶段考核。报名及考核以通知为准。

(三)资格审查

1.唐山研究院将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对应聘者报名材料及时审核会议研究确定,并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2.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3.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

4.资格审查结果西南交通大学唐山研究院官网***通知公告中发布

(四)测评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入考核程序,考核采用业务考核、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时间和地点由唐山研究院确定并负责通知考生。请考生密切关注西南交通大学唐山研究院官网***通知公告中发布的面试通知。

如某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大于等于10:1,我单位可根据报名情况在考核前增加加试环节,并确定进入考核人员比例。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业务考核重点考核教师业务技能,分为试讲、答辩、技能展示等环节,通过业务考核形式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教学业务技能进行评价;面试考核重点考察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岗位适应性和心理素质,面试考核采取线下考核的方式,通过面试考核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性等方面进行评价。

考核总成绩=业务考核*70%+面试考核*30%,考核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各项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业务考核、面试考核及考核总成绩有未达到60分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体检。若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业务考核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考核总成绩于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西南交通大学唐山研究院官网通知公告中发布。

(五)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实际选聘岗位人数等额组织。如业务考核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少数民族考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按照考核成绩顺延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本人后的三天内提出复查申请,超过时限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申请体检复查,每个应聘者只准许一次,在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复查所需的一切费用自理。

(六)考察

考察由唐山研究院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拟聘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回避制度进行复查,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凡在考察阶段核实与其提供的关键信息不符者,取消聘用。经考察拟聘人选不宜聘用为相应岗位或者违反回避制度原则的,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按照考核成绩顺延人选。

)审定

唐山研究院对拟聘人选进行审定。

(八)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拟聘人选将在唐山研究院官网***通知公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唐山研究院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核成绩顺延人选。

(九)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唐山研究院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引进待遇

1.我院教师的学术业绩条件可按略低于学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条件申请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学校单列唐山研究院教师职称评审指标,评审程序按照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执行。

2.执行唐山市事业单位薪酬政策,按照国家或唐山市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与公积金,薪酬待遇在本地及同业内具有竞争力。

3.薪酬福利。①引进的专任教师(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每年底薪15万元(须完成基本工作量),年薪最高可达30万元;②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每年底薪10万元(须完成基本工作量),年薪最高可达20万元。

具体薪资视个人承担的教学与科研工作量、考核期内取得的科研成果数量及等级而定。

4.引进人员享受唐山市凤凰英才政策相应的配套条件,即:①全职引进或培养的博士研究生(须同时具有毕业证和学位证),在唐工作5年合同期内,给予每月3000元生活补贴或购买市域内自用商品住房一次性补贴30万元。②全职引进的硕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5000元或购买市域内自用商品住房一次性补贴10万元。相关待遇如遇政策性调整,以唐山市凤凰英才政策为准。③对引进博士及紧缺专业硕士我院另外按1:0.5-1的比例进行配套(生活补贴与购房补贴二选一),发放办法及相关要求另行通过补充协议约定。

5.我院为全职引进的专任教师(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提供10万元-30万元不等的科研启动费。科研启动费发放均按项目制实施,具体数额按照我院相关办法计算确定。

6.配套政策:优先推荐其申报国家、地方及行业等各类人才计划和科研项目;无副高职称的自起薪之日起3年内,按副高标准(专技7级)执行我院薪酬待遇;可免费提供过渡性质的公寓(一般不超过一年);协助解决落户、子女入托入学等需求;提供职业规划、外出参加科研活动、年度体检等学习生活保障。

7.激励政策:引进博士将安排进西南交通大学相关学科知名教授的科研团队,并提供相应支持政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根据需要组建科研团队;达到西南交通大学长聘岗位条件及要求的,可按相关规定申请长聘岗位,但工作地点须仍在我院(唐山)。

8.符合基本条件应聘人员,唐山研究院提供应聘期间学习工作所在地到唐山往返差旅相关费用,标准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其余人员类执行。

9.其它:教学科研业绩特别突出或其他高层次人才,采取一事一议原则,具体待遇视个人情况和学科建设需要确定。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在市教育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唐山研究院成立以书记、院长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部门主任、校内外专家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本公告由唐山研究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综合办邵爽

联系电话:0315-2295501手机:18339949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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